酒到酣处,虽未必每次尽兴,但足矣。“此酒只应天上有,人间难得几回饮”!爽!

PS:小路帮小果买了件杰克琼斯(俺去年买的),小果借此去七里港喝酒。这叔字辈的是个条直人!

时间:2008.11.18,18:00-22:00

地点:七里港某海鲜楼

人物:建江、小果、小路、小花、文旦、吴霜和我。

事件:喝酒、抬杠、吃海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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